重奖征集!发现速举报!
重奖征集!安远市民朋友们注意!赣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偷渡前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人员线索的通告如有发现,请速举报!
赣州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偷渡前往境外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人员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赣州籍人员偷渡出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现面向社会征集偷渡前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人员线索:
一、提供他人偷渡前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线索,经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每查处一名嫌疑人,由办案单位奖励举报人500元;
二、提供组织、运送他人偷渡前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线索,经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由办案单位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相关人员,立即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2023年4月6日
4月6日,央视财经报道“近日,1名中国公民偷渡至缅甸,被强制要求从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并遭受殴打拘禁,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之后被成功获救......”的新闻,这让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境外务工“暴富梦”的可怕真相!
偷越国(边)境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所谓“境外工作月入过万”的说辞,成功没有捷径,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高薪“打洋工”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赌涉诈违法活动,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偷越国境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来源:综合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广播电视台
监制:叶东兴 审核:刘家煌
责编:欧阳海媛 编辑:刘东华